《杭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评估问卷调查 《杭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222号)已实施两年多,根据杭州市法制办《关于开展市政府立法后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杭府法发[2007]12号)规定,决定对该规章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评估工作,深入了解实施情况和绩效,总结执法经验,发现规章执行过程中的新问题和立法工作的不足,为规章的修改完善提供依据,不断改进立法工作,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。现就这次立法跟踪评估的有关问题进行问卷调查,请您给予支持配合和认真回答。同时,欢迎您对该规章发表评估意见。 通信地址:杭州朝晖路施家花园联锦大厦B座;邮编:310014 传真电话:85463616;电子邮箱:zhouchunxiang@hzda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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